谈谈今晚阿联脱鞋事件背后的契约精神
作为一个律师,同时也作为一个菜鸟球鞋爱好者,我想说说对今晚上阿联脱鞋这个事情的观点,首先我对阿联本人没有任何偏见,作为一个勤奋的运动员我个人反而很喜欢阿联也希望他能越打越好。但就今晚这个事情如果是NIKE在背后默许甚至怂恿旗下的签约球员这么做的,那么从律师的角度来看NIKE在背后的行为真的很下作,契约精神是一切民事活动的基础,而保护签约赞助商的合法利益是每一个赛事组织者最基本的要求。NIKE赞助中国男女篮国家队的时候也明确规定了中国男篮旗下非NIKE的签约球员也必须按照篮协和NIKE的合同规定在国家队穿NIKE的球鞋,而不能穿自己品牌商的球鞋,所以郭艾伦没有穿李宁、翟晓川没有穿阿迪、周鹏也没有穿安踏,这些球员更没有闹什么鞋子不合适受伤甚至赛场上脱鞋子的闹剧秀。这一切都是源于其它品牌商尊重篮协和NIKE的契约,所以国家男篮的队员们统一穿上了NIKE的鞋子。反过来,当回到我们CBA的赛场上,李宁和篮协的合同明确规定了凡是参加CBA联赛的中国球员必须穿李宁时,但是NIKE却不遵守合同,先是在第一轮联赛鼓动甚至替其下球员(没错我说的就是周琦和王哲林)写公关文要求穿上NIKE,还拉上了防止受伤和为国征战的旗号做借口。在本轮联赛甚至怂恿旗下球员利用这种CBA赛场上的机会公开违约,甚至把李宁的鞋子扔在赛场上这种有作秀成分的闹剧。一个是5年出资20亿赞助CBA的大品牌商。一个是CBA最有号召力的球星。一个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办事,一个公然违约。接下来该如何处理和平息这件事情,考验的不只是双方的智慧,更考验中国篮协的公关水平。到底是严格按照章程一视同仁,还是中国特色的和稀泥,我们拭目以待。另外有人会问,凭什么在NBA球员们就可以自由穿鞋。到了CBA就不可以。其实道理很简单,NBA和CBA与品牌商签订的赞助协议不同!赞助商和NBA签订的合同对于球鞋方面是开放的,球员可以自己找寻赞助。而李宁和CBA签订的5年20亿元的赞助合同里面对于国内球员的球鞋穿着是有硬性要求的,即国内球员参加CBA联赛必须穿李宁的球鞋,每年篮协有几个特许球鞋名额,即品牌商上缴一定的费用给篮协,篮协可以批准拥有特许名额的球员不用穿李宁而是自己品牌赞助商的鞋子,但是篮协今年取消了这个规定。一律要求国内球员容易穿李宁的鞋子征战CBA。另外有人会说到李宁太霸道,说这是霸王条款,但是签订赞助合同本就是两厢情愿的事情,如果代表着包括广东队、上海队等各支球队的中国篮协觉得李宁的条款霸道,那么可以选择不签李宁,不要那20亿的赞助。但是篮协既然选择了签约,认同了合同内容,那么作为CBA赛事组织者的中国篮协就要遵守合同并维护和执行合同。否则动辄对违约行为采取和稀泥或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而不是遵守和赞助商签订的合同。那么今后哪个赞助商敢放心投资给CBA,从长远来看,最终损害的会是CBA这个品牌的公信力和形象乃至联赛的健康发展。所以今晚的脱鞋事件,我不挺各方,只挺合同!请尊重契约精神。
引自 @GET-USER-26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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